城区政府: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城区后,我分局在市国土局和城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规划、住建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农村宅基地申请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自20xx年初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以来,我分局报请城区政府核发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1447宗,批准面积183.23亩。其中,今年一季度我城区核发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286宗,占全市一季度农村宅基地批准总数的50%,批准面积40.37亩,占全市一季度农村宅基地供应总量的49.34%。这些数据充分体现了我区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方面的积极成效,也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主动作为,高效开展工作
一是利用土规中期调整的有利时机,将各镇(办)变更调查农宅图斑和农民新村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为一般农用地,为下一步办理用地手续打下基础。通过这一举措,不仅有效解决了部分农民因土地性质限制而无法建设住宅的问题,也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二是分局在年初召开农宅审批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农宅审批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上,分局领导强调要以服务农民、促进发展为出发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是继续执行农宅会审工作制度,每周由分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组织召开1~2次农宅审批业务会审会议,确保材料不积压。通过定期会审,及时发现并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加强督查督办,营造工作氛围
分局将农宅审批工作列入督办事项,每月进行督办并在分局内部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营造积极工作、只争朝夕的良好氛围,全力完成工作目标。为了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分局成立了专门的督查小组,对各镇(办)的农宅审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分局还建立了奖惩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以此激励全体工作人员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做好宣传引导,促进合法用地
分局多次到乡镇(街道办)村开展农宅审批政策专项宣传活动,发放农宅审批宣传材料,接待群众咨询。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国家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用地观念。此外,分局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农民提供便捷的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宣传活动中,分局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和支持。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宅审批条件进一步收紧
省国土厅于201x年1月26日印发了xx国土资发〔201x〕xx号文,除了规定农宅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还要求农宅选址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且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这一政策的出台,虽然有利于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但也给部分农民的宅基地申请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一些地区土地资源紧张,符合审批条件的地块较少,导致部分农民难以找到合适的宅基地,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需求。为此,分局一方面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引导他们合理选择宅基地位置,尽量利用存量土地,减少对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审批流程仍需优化
尽管分局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审批效率,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镇(办)对农宅审批政策理解不透彻,导致在材料准备和初审环节出现问题,影响了整个审批进度。此外,由于农村宅基地审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进行联合审查,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尚不完善,有时会出现信息不对称、职责不清等情况,影响了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这些问题,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审批流程顺畅高效。
(三)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随着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的下放,如何加强对审批后的监督管理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目前,分局在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巡查频次不够高、执法力量不足等,导致个别地方出现了违法占地、违规建房等问题。对此,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和敏感地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分局还将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这一中心任务,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具体来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对镇(办)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其提高初审质量和效率,确保审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强化政策宣传和培训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用地观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审批后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每一宗宅基地都处于有效监管之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好土地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探索创新管理模式
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如推行电子化审批、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等,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同时,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为全区乃至更大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为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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