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深入基层派出所指导、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发现,基层派出所在日常接处警过程受理的治安案件中约有80%的案件起因为民间纠纷,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处理条件,基层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也对这些符合法定调解条件的案件进行了调解结案。但在治安案件调解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有的甚至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为此,笔者对当前我局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总结,以期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起到积极作用。
一、当前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中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笔者通过帮助基层派出所进行个案分析、同基层一线派出所办案民警聊天和回访调解结案当事人等多种形式,对当前我局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认为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非自愿调解。个别民警违反自愿原则,在没有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纠纷双方还没有自愿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未经当事人请求、同意,强行进行调解。这种情况一般是发生在当事人一方或是双方情绪比较激动,执意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对方当事人。而此时办理案件的公安民警不能审时度势,一味地要求双方调解处理。这不仅无益于纠纷的及时解决,而且容易引起当事人对公安机关要求调解工作的误解,认为是对方“托人”找到了公安机关领导或办案民警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的交易,无形中为案件的最终处理增加了阻力。
2、人为扩大调解范围。个别民警扩大调解的范围,以调解代替治安处罚,造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击不力,案件降格处理。如对寻衅滋事、雇凶伤害他人、为泄私愤公然损坏财物等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应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但个别民警为了图省事,或出于对当事人同情,或担心案件处理复杂化,将本应依法处罚的行为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种做法不仅无法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反而可能助长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受害方感到不满,从而影响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治安稳定。
3、调解程序不规范。部分民警在调解过程中,忽视了程序的规范性,如未按规定制作调解笔录,未向双方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未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可能导致调解结果被撤销,还可能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增加公安机关的工作负担,同时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调解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也可能导致证据收集不全或丢失,给后续可能发生的诉讼活动带来困难,影响司法公正。
4、调解能力不足。部分民警在调解技巧和方法上存在欠缺,缺乏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沟通技巧,难以有效化解矛盾。特别是在面对复杂的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案件时,由于缺乏专业的心理学知识和社会学背景,往往难以把握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和心理状态,导致调解效果不佳。同时,一些民警在调解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仅凭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进行处理,容易产生偏差,影响调解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制意识淡薄。部分民警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对调解的相关规定理解不透彻,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把握调解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特别是在面对复杂案件时,缺乏法律依据的支持,容易出现调解不当的情况。因此,加强民警的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2、职业素质不高。部分民警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有待提升,缺乏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在处理案件时,过于追求效率,忽视了程序的规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一些民警在面对压力和挑战时,缺乏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容易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导致矛盾激化。因此,加强民警的职业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是提高调解质量的重要途径。
3、资源配备不足。基层派出所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民警在处理案件时,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特别是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民警往往需要身兼多职,难以专注于调解工作,影响了调解的效果。此外,基层派出所缺乏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等辅助力量,难以提供全面的调解支持,限制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队伍建设,是提升调解能力的有效手段。
三、对策建议
为了解决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养。各级公安机关应定期组织民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调解的规定和程序,确保民警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依法依规进行。同时,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演练等方式,增强民警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提高其在调解过程中的法律应用水平。
2、强化职业培训,提升民警综合素质。公安机关应加大对民警的职业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调解技巧和方法的培训,提升民警的心理疏导和沟通能力。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等方式,帮助民警掌握更多的心理学知识和社会学背景,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和心理状态,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同时,加强对民警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的培养,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3、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应合理配置基层派出所的人力、物力资源,确保民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可以通过招聘辅警、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补充基层派出所的力量,减轻民警的工作压力。同时,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民警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如与社区、学校、医院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形成合力,提高调解的整体效果。
4、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调解公正透明。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调解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调解程序合法、结果公正。可以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公开调解结果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调解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对于调解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综上所述,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我们从多方面入手,综合施策,切实加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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