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xx同志传达了全省“田长制”工作会议、全市“田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也分别通报了全县“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讲得都很好,请大家按照本次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发展,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中央、省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耕地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特别是对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x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文件,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采取有力举措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省委、省政府也将“田长制”工作作为全省的重要工作,分别写进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全市“田长制”工作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可以说,全面推行“田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实践和制度创新,是耕地保护的重要途径和抓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当前,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形势不容乐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全县耕地面积比二调时减少了xx公顷,其中减少的耕地面积很大一部分变成了园地、林地和荒地,耕地“非粮化”问题比较突出。同时,耕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矛盾依然存在,耕地粗放管理利用的模式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田长制”工作体系
推行“田长制”,关键在于责任落实。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田长制”工作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网络。县级层面,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总田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副总田长,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本乡镇的田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村级田长。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田长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考核清单,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考核到位。同时,要建立定期巡查、信息报送、问题整改等工作机制,确保“田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将“田长制”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耕地保护,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田长制”的政策要求,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升“田长制”工作实效
推行“田长制”,不仅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还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动态监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实时监测耕地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二是要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三是要强化考核问责。将“田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田长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注重综合施策,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耕地保护不仅仅是数量上的保护,更是质量上的提升。我们要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注重耕地质量的提升,确保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一是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要推进耕地轮作休耕。科学制定轮作休耕方案,合理安排作物种植结构,促进耕地土壤养分平衡,提高耕地地力。三是要加强耕地污染治理。加大耕地污染治理力度,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护耕地生态环境。四是要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主体给予适当补偿,调动各方面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田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推行“田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田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田长制”工作队伍,特别是要选拔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基层一线,确保“田长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要加强资金保障。将“田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田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同志们,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田长制”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耕地资源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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