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202x年脱贫攻坚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年度目标坚持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为目标,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及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执行市农村低保标准;继续做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提高低保对全面脱贫的贡献率。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确保贫困残疾人年收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脱贫攻坚办〕
主要任务。结合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任务等情况,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及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及时执行市农村低保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精准识别、精准退出,防止“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普及低保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2. 进度安排。202x年9月底前,根据调整后的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需在8月底前完成低保对象的审核和公示工作,确保9月份按照新标准发放低保金。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抽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集中供养+居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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