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博范文网 首页

某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x年实施方案

2024-12-10 华博范文网

  根据我县202x年脱贫攻坚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年度目标坚持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为目标,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及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执行市农村低保标准;继续做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提高低保对全面脱贫的贡献率。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确保贫困残疾人年收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脱贫攻坚办〕

  主要任务。结合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任务等情况,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及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及时执行市农村低保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复核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精准识别、精准退出,防止“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普及低保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2. 进度安排。202x年9月底前,根据调整后的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需在8月底前完成低保对象的审核和公示工作,确保9月份按照新标准发放低保金。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抽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集中供养+居家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办、县财政局、县残联〕

  主要任务。将符合救助帮扶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特殊群体全部纳入帮扶范围,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工作质效,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持续为“集中供养+居家救助”帮扶对象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基本保障。对于集中供养的对象,确保其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医疗条件;对于居家救助的对象,建立定期走访机制,了解其实际需求,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 进度安排。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10日前完成当月补贴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县民政局于每月15日前将补贴发放到户。同时,每季度末开展一次全面的走访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主要任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准确掌握代缴对象的信息,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并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2. 进度安排。202x年6月底前,完成代缴对象的摸底调查和信息核实工作。7月底前,将代缴资金划拨至个人账户。8月底前,完成代缴工作的总结评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县人社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代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脱贫攻坚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将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对于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滞留、拖延。县审计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县脱贫攻坚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于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注重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农户,面对面宣传政策,解答群众疑问,确保政策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密切协作配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脱贫攻坚办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于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注重实效长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对于已经脱贫的困难群众,要继续给予必要的帮扶和支持,确保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

  (四)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关心关爱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县将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体系,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