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隐形变异“四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新增的条款,释放出对穿着马甲的“四风”问题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高压态势的鲜明信号。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持续深入整治,发生在干部群众眼皮底下的“四风”问题大幅减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但高压态势之下,一些作风顽疾改头换面、由明转暗,千方百计规避监督。无论是讲课费、课题费,还是咨询费、手续费,或是打着其他什么费用的名义,背后实质仍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就拿讲课费来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凭借扎实、专业的业务能力,受邀参加系统或者行业的培训、研讨、科研等活动,开展授课、咨询、指导,并在规定范围内领取合理的报酬,无可厚非。这既是开展工作的需要,也是对劳动的尊重。然而,现实中,一些企业或单位为达到牟利目的,往往假借学术会、科研协作等名义发放所谓“讲课费”等,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些行业约定俗成的“套路”。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有的讲课费并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大大超出了限定金额;有的打着“讲课”的幌子,实际上是为了掩盖利益输送的行为。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首先,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深刻理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是禁止的,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特别是对于那些容易产生误解的领域,如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要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帮助党员干部划清界限,避免因认识模糊而触碰红线。其次,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如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对异常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为精准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还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监督。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网络平台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另一方面,可以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对于那些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治理效能。例如,可以探索建立“四风”问题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定期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基层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同时,要注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动“四风”问题治理向纵深发展。此外,还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构建起防治“四风”问题的坚固防线。
在新时代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通过不懈努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光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总之,治理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四风”问题滋生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纪律权威,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作风建设的持久战,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 上一篇:《9加几》说课稿
- 下一篇:万象“耕”新 走好科技兴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