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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

2024-12-13 华博范文网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提升市容环境“净化”水平。根据XX市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100天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治“脏、乱、差、堵、污”问题为突破口,打好城乡环境整治攻坚战,以网格化、常态化管理为抓手,打好城乡环境整治持久战。通过统筹推进、全面整治、重点突破,以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园林县城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人居环境,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让城乡更美丽,让人民生活更美好,为努力开创“生态宜居,美丽富饶”新境界作出贡献。

  二、城区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一)市容环境整治

  1.加强城区街巷、公园广场、江河水域、堤岸、绿地、重点部位、居民小区清扫保洁。推进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加强环卫作业监督考核,做到清扫到位、保洁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县水利局、县房管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委、XX镇)

  2.完善城区环卫设施。按标准要求建设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推进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自20XX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37座公厕的新建、改(扩)建任务,使之达到二类标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卫计委、XX镇)

  3.整治各类违法占道行为。取缔主次干道、市场周边、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堆放、晾晒物品等违法占道行为;坚持疏堵结合,规范摊点管理,做到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营运、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畅通有序。同时,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规范行人过马路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

  2.优化交通组织。科学规划城区交通网络,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对重要路段和节点进行交通流量分析,适时调整交通组织方案,缓解交通拥堵现象。(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3.推动智慧交通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实现交通信息实时采集、分析和发布,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市容景观提升

  1.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确保户外广告设置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美观要求。(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2.美化城市空间。实施城市绿化、亮化工程,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增加街头绿地和公园面积,打造一批特色街区和景观节点,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城建局)

  3.推进城市夜景照明建设。科学规划夜景照明布局,合理设置灯光色彩和亮度,营造温馨、和谐的城市夜间氛围,提升城市夜景魅力。(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电力公司)

  三、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一)村庄清洁行动

  1.深入开展“五清一改”行动。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清理废旧广告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促进村庄环境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3.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改造升级,提高农村公路等级和通达深度,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方便群众出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

  2.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3.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电力公司)

  (三)农村产业发展

  1.发展特色农业。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2.推进乡村旅游。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开发乡村旅游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景点,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

  3.支持农村电商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搭建农村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乡镇也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总结与展望

  通过此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我县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打造更加美丽、宜居、和谐的城乡环境,为实现“生态宜居,美丽富饶”的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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