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现问题、对标补短,确保高质量完成20xx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对全省138个有脱贫任务的县(市、区)开展脱贫攻坚全覆盖督导,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8月30日前完成现场督导,9月12日前提交督导报告及相关表册,9月底前省脱贫攻坚办完成报告汇总并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二、范围对象
对全省138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督导,在各县(市、区)各选择地处边远死角区域、20xx年计划退出村较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及贫困发生率较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的2个乡(镇)4个村(2个20xx年计划退出村、1个已退出村、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无贫困村的县抽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开展督导。原则上本次抽查不与第一轮全覆盖督导抽查乡(镇)、村重复。对抽取村调查走访不少于10户建档立卡户(符合条件的村调查20xx年计划脱贫户不少于5户、已脱贫户不少于3户),若抽取村建档立卡户少于10户的,则全部走访,同时走访3—5户非贫困户。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危房改造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要进行重点调查走访。对部分县、部门、乡、村干部进行访谈。
三、督导内容
(一)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20xx年计划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即“一超六有”)实现情况。
(1)两不愁:查看贫困户家庭收入,是否存在愁吃愁穿现象。
(2)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基本医疗有保障,查看贫困户是否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情况,贫困户医疗报账和支出情况、医疗救助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实地查看贫困户住房条件,检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三有:查看贫困户家庭是否有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等基本生活设施,确保贫困户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服务。
2. 产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各地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是否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产业扶贫项目,项目实施效果如何,是否真正带动了贫困户增收。同时,考察产业扶贫项目的可持续性,了解项目在技术指导、市场销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产业扶贫不仅解决眼前问题,还能长远发展。
3. 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各地是否有效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是否为贫困户提供了稳定的就业机会,特别是针对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是否开发了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此外,还需关注就业扶贫政策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确保每一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都能通过就业实现稳定脱贫。
4. 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教育扶贫政策的实施情况,包括是否全面实施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是否有效解决了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是否通过教育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同时,考察贫困地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5. 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健康扶贫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实现了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是否有效减轻了贫困患者的医疗负担,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疾病预防和控制体系,以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6. 生态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生态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包括是否合理利用了生态资源,是否通过发展绿色产业带动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否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实现了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的双赢。
(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检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县,是否存在资金滞留问题,确保扶贫资金能够按时到达需要的地方。
2. 资金使用情况。核实扶贫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浪费等违规行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3. 资金监管情况。了解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定期开展了审计和评估,是否存在监管不力导致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三)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建设进度。检查扶贫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是否存在拖延工期、影响脱贫成效的问题,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工并发挥效益。
2. 项目质量。实地查看扶贫项目的建设质量,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目标,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
3. 项目效益。评估扶贫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以及对贫困户生活的改善程度,确保扶贫项目能够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四)扶贫政策宣传落实情况。
政策知晓度。了解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情况,是否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不了解政策的情况,确保扶贫政策能够深入人心。
2. 政策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收集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的评价意见,了解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
3. 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扶贫政策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群众受益不明显的问题,确保扶贫政策能够真正落地生根。
(五)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基层党组织建设。考察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及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确保基层党组织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2. 干部队伍建设。了解贫困地区干部队伍的建设情况,包括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以及在脱贫攻坚中的表现,确保有一支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
3. 干部培训情况。检查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是否定期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确保干部能够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要求。
(六)社会扶贫情况。
社会力量参与情况。了解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情况,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不同主体在脱贫攻坚中的贡献,以及社会扶贫资源的整合利用情况,确保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2. 消费扶贫情况。检查消费扶贫政策的实施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是否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农产品的销售,提高了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确保消费扶贫成为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3. 志愿服务情况。了解志愿服务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包括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情况,以及志愿者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方面的贡献,确保志愿服务成为脱贫攻坚的一支重要力量。
通过本次全覆盖督导,旨在全面掌握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确保20xx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同时,通过督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 上一篇:浅谈如何转变领导干部作风
- 下一篇:某县长202x年度述职述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