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在全市开展水、大气生态补偿”这一重大课题,立足全市发展大局,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特制定本调研方案。
一、调研背景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确定的三大战役之一,为充分调动全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尤其是大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市开展水、大气生态补偿显得十分重要且迫切。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有效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调研内容
在大气补偿方面,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县(市、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具体来说,对于空气质量改善显著的地区,将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用于支持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空气质量恶化或未达到改善目标的地区,则需缴纳相应的生态补偿金,专项用于受污染影响较重地区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此外,还将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形成统一协调的防治网络。
在水补偿方面,明确生态补偿的主体、方式及标准。聚焦彻底扭转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较低的历史现状,20xx年市政府制定实施了《某市环境质量监管体系相关建设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投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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