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纪委、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为落实“正风肃纪行动”和“还利于民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讲、懂、守”活动,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乱收费、乱办班、乱摊派”等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除“四风”之害,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为建设“纺织强县·幸福高阳”,全力打造环京津地区新的发展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纠难治乱”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保系统中存在的“中梗阻”和“小鬼难缠”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培树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和核心行为规范,真正促进干部干事、方便群众办事、破解发展难事,实现“党员干部转作风、人民群众得实惠、深化改革迈大步、跨越发展上水平”的目标。
三、纠治内容
(一)门难进问题。重点纠正单位门卫对办事人员刁难,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放行的问题;重点纠正单位工作人员以不知道、不了解等为由拒绝接待办事群众或为其提供帮助的问题。
(二)脸难看问题。重点纠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咨询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行为粗暴的问题;重点纠正以不知道、不了解、不在职责范围、办理该事项人员不在为由推脱或敷衍办事人员的问题。
(三)事难办问题。重点纠正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干事的问题;重点纠正该办的事不认真办,刁难办事人员的问题;重点纠正不该办的事,不认真解释说明的问题;重点纠正超越职权范围审批,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及“吃拿卡要”的问题。
(四)乱收费问题。重点治理巧立名目、违法违规收费的问题;重点治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问题;重点治理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个人索要财物,或以服务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费的问题。坚决打击以各种名义设立“小金库”,私分、挪用公款的行为,确保各项收费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召开全县“纠难治乱”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纠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县纪委、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果。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推广运用;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县纪委、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评估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纠难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发挥正面激励和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纠难治乱”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处理。对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四)注重实效长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注重总结提升,把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性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纠难治乱”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举措。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纪委、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着眼当前,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从制度层面入手,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纪委、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纠难治乱”专项行动,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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