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的全力支持下,xx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一是积极转变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政府工作报告,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和科级干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强化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加快推动制度建设。依据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镇情实际,积极制定出台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制度文件,对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部署、全社会发动、全领域治理。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突出大气污染治理,围绕扬尘污染、工业污染、燃煤锅炉、畜牧养殖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大力开展蓝天保卫战;突出水污染治理,加快xx渠河道综合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保障辖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突出违法占地治理,对于非法占用耕地、乱搭乱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拆除。围绕土壤污染治理,强化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管理;突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创森”行动,大力实施镇村绿化、创森绿化等林业生态工程,打造天然环保屏障。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亲自安排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亲自督办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市县反馈的环保方面问题,全力补齐生态环境建设短板,确保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非法占用耕地、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二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各项规定,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确保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保护,防止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四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严禁乱砍滥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同时积极推进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五是推进海洋资源保护。对于沿海地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海洋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监测和管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防止海洋环境污染,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六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一)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普及环保知识,传播绿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一是组织专题宣传活动。每年定期举办“世界环境日”、“地球一小时”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举办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居民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二是开展环保知识进校园活动。与教育部门合作,将环保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开设环保课程、组织环保实践活动等方式,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三是加强企业环保培训。针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定期组织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技术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法制观念和技术水平,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四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评选表彰“环保先进个人”、“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活动,树立一批环保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一是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依托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招募热心环保事业的志愿者,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清洁家园、植树造林、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二是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对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进行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提升其环保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科学有序开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激发其参与环保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组织建立联系,互相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三、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一)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一是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单列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保科研项目攻关等方面,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合理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的污染治理项目,以及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杜绝挪用、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一是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拓宽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渠道。二是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激励企业增加环保设施改造升级的资金投入,提高企业治污减排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动员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广泛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资金、物资、技术等形式,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科学设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长期规划,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人。二是签订责任书。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实行绩效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一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环境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对举报属实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四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xx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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