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诗词中的法治观
谢觉哉是“延安五老”之一,在他几十年波澜壮阔的革命生涯中,“新中国法治奠基人”是他的一个重要身份。在开展法治建设过程中,他多以诗言志、以诗化人,用诗词记录自己探索和实践法治建设的心路历程。今年是谢觉哉诞辰140周年,重读他那些以法治为题材的诗篇,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学习了谢觉哉的精神品质,还能帮助我们回望党领导法治建设的艰辛历程,更好汲取其中蕴含的法治智慧。
“坎坷应念民生苦,早为人间去不平”。谢觉哉长期从事立法工作,许多诗词记录了他始终将群众的困难、意见、诉求放在立法工作重要位置的法治观。1948年,谢觉哉随中央法委会从山西临县转移到河北平山。当时正值《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不久,又恰逢春耕时节,本以为能见到农忙场景的谢觉哉,没想到见到的却是“出长城口号杨方,塞外春寒景物荒”的景象。造成这些困难的原因,在谢觉哉看来,既有天灾,也有土地立法中分配方式、规则不尽合理的因素。为了让土地立法能够真正帮到群众,已经60多岁的谢觉哉不顾连夜赶路的疲惫,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将一路上搜集的情况汇报给党中央,最终推动了土改政策的完善,让农民尽快分到了土地。这件事虽然解决了,但带来的思考却是长远的。“颠簸昨经风雪路,今朝又向雨中行。”这不仅是对当时艰苦条件的真实写照,更是谢觉哉不断追求法治公正、为民解忧的真实写照。
谢觉哉的法治观不仅仅体现在他对立法工作的严谨态度上,更体现在他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与反思。他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关键在于监督。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谢觉哉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不仅参与了宪法的制定,还特别关注宪法的实施情况。他在一首诗中写道:“宪法初颁民气新,百年大计定乾坤。但愿法如磐石固,莫教奸佞乱其根。”这首诗表达了他对宪法实施效果的高度期望,同时也警示后人要警惕任何可能破坏法治的行为。谢觉哉深知,只有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除了立法和监督,谢觉哉还非常重视法治教育。他认为,法治不仅仅是国家治理的工具,更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1956年,谢觉哉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建设一个法制国家,就必须从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做起。”为此,他多次呼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他的努力下,各地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如举办法治讲座、编印普法读物等,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他还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在他看来,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因此,他经常告诫身边的同志:“身居高位,更要严于律己,不能有任何特权思想。”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治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重温谢觉哉的法治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谢觉哉关于法治建设的许多观点和做法,不仅符合当代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而且对于解决当前法治建设中的一些问题仍具有指导作用。
例如,谢觉哉强调立法要以民为本,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这一思想在当前的立法工作中依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我国在立法过程中更加注重听取民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法规更加贴近实际、更具可操作性。同时,谢觉哉关于法律实施和监督的观点也值得我们深思。他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关键在于监督。这一理念在当前的法治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此外,谢觉哉关于法治教育的思想也为当前的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有益借鉴。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总之,谢觉哉的法治观不仅体现了他对法治建设的深刻理解和独到见解,更展现了他作为一名共产党人的崇高情怀和使命担当。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谢觉哉的法治精神,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通过学习了谢觉哉的法治思想,我们不仅能够更好地理解党的法治建设历程,还能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新时代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 上一篇:青年学习小组工作亮点
- 下一篇:青年思想教育工作总结